抵命的人数最好略高于洋人伤亡的人数(曾国藩写给奕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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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国藩顿首上书王爷殿下、列位大人阁下:

英国公使威妥玛说起天津教案,说什么中国故意拖延不办,难得法国公使罗淑亚耐心容忍之类的话,他这是在特意从旁挑祸。虽然您的处理能够坚持定见,刚柔互用,让法国公使罗淑亚不至于立即决裂。但内有英国公使威妥玛帮他出主意,外有凶犯未能迅速缉拿归案,决裂与否,仍属毫无把握。

我这里缉拿凶犯之难,审讯定罪之难,只可以秘密呈报给您和周围的人,不宜全都告诉洋人。我原来计划查出凶手二十一人,这个数字正好与洋人伤亡人数一样。

昨天收到您的来函,说国人抵命的人数最好略高于洋人伤亡的人数,否则我们想一命抵一命,恐怕洋人会变为一官抵一官,将来更费周折。您的想法细密周至,让我钦佩不已。昨天丁日昌大人来见我,我跟他反复商量,也觉得抓的人太少,让您没办法每天凭空跟洋人争论,老是担心激怒了洋人让事态发生变化。

我已经严令各级文武官员迅速侦查缉拿,限定四日之内在数量上抓够二十人,逾期没完成的,立即从重处分。我们很快就达到了这个数字,加上以前抓的,现在一共抓了三十七人,也可以多少堵住洋人的嘴了。我们将继续展开查访。

现在准备以够处死的级别通缉捉拿五十余人,最终处死二十人左右,其余各犯建议分别轻重,判处充军、流放等罪,还有一些可以准备随时释放。咱们抓的虽然是老百姓,但人数更多,可以用这个方式让洋人接受。而判决有轻重,也不至于让人觉得滥杀无辜激起公愤。至于本案办理迟缓,我曾国藩实在难辞其咎。

天津知县刘杰已于二十五日押解到天津,知府张光藻在二十七号到。因为受到洪涝阻滞,改走了水路,所以行程稍微晚了一点。这两天会马上进行审讯,整理口供,呈送给您。

此外,所有案犯审讯取供、全案审理终结的事,计划以8月23日为限。立这个期限,是为了催促下属,也是为了督促我自己。8月23日以前,如果罗淑亚公使急着带法国人出京回国,还请您委婉劝阻,告诉他曾国藩已经自己设定了期限,如果逾期仍无头绪再出京不迟。如果没到期限就可以速了交卷,那他一定会全力速了的。

被抓的王三、安三等信教的当事人早已释放,似乎不必再四追究。洋人如果以刑讯逼供为借口指责,将来讯问府县,如果确实有滥用刑讯的事情,自然会按律治罪,决不会轻饶。

复颂钧安,即希垂鉴。不具。

抵命的人数最好略高于洋人伤亡的人数(曾国藩写给奕䜣)